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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卢湾区制定社区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主要依据为:
1.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确定了方向,社区作为公民的生活空间,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
2.上海市委关于培育新时期上海城市精神,做可爱的上海人的构想,为公民道德建设确立了工作目标,围绕居民日常生活和公共行为开展各项活动,可以使公民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3.卢湾区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多年,要求有新的开拓和创新,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推进,有助于塑造与国际化现代城区相称的社会风尚和文明形象。
4.卢湾区功能定位已经明确,居民层次逐步提高,对社区生活和自身素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符合居民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基础
卢湾区开展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依托条件是:
1.卢湾区具有独特的历史人文资源,居民总体上层次相对较高,受现代文明的熏陶较深,公民道德建设基础较好。
2.卢湾区城市建设进展迅速,整体环境和生活条件改善对人的观念、需求、行为的更新和提升产生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3.卢湾区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有丰富的积累,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实际经验,对深入开展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可以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4.卢湾区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社区动员和群众参与已经形成工作模式,社区关系较为良好,道德自律互律机制的运作条件较好。
5.卢湾区居民整体上生活水平提高较快,对精神生活、社会生态和自我发展的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具有内在的动力。
三、问题
根据2003年1月对全区四十个居民小区公民道德状况调查结果来看,卢湾区在社区公民道德建设上还面临艰巨的任务:
1.在全区范围不论何种类型的居住区里,目前存在的、引起居民集中关注的不文明或不道德现象,主要还是基本行为规范方面的问题,这表明社区公民道德建设仍需从基础做起。
2.在部分小区中,由于居住条件等硬件的制约,一些传统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如在居住较为拥挤的旧里和新里小区,邻里矛盾纠纷依然被居民列入最受关注的不良现象之一。改善硬件,为塑造良好行为创造必要条件,仍是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3.同时在硬件改善之后,社区道德状况虽有相当的提升,但居民素质的提高与之不完全成正比,软件的完善更显迫切。如在居民独门居住的新工房和商品房小区,人际关系有所改善,但高空抛物等现象却较为普遍。由于素质提高滞后于居住条件的改善,楼层的加高产生出新的不良行为,道德建设重要性更加突出。
4.统计数据显示,居民在对自身行为和社区公共道德状况评估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自我认定的行为不足主要集中在道德层次较高或道德含量较低的方面,如慈善、相知相助、参与社区活动或主动参加学习等,而社区道德状况中居民关注程度高的项目主要都涉及基本行为规范。这反映出居民在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对自身要求和他人要求之间存在明显距离,为此,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在居民的道德意志、规范意识和行为养成上,仍有很大的工作空间。
四、挑战
面对问题,卢湾区公民道德建设需要重点破解以下难题:
1.卢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尚不平衡,不同社区的居民构成不同,居住状况不同,道德建设的环境、条件和近期目标也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2.卢湾区城市改造尚未结束,人口结构仍处于动态之中,居民流动性大,人与人的熟悉程度较低,限制了道德机制的作用空间,道德建设的工作方式受到影响,社区公民道德建设需要持续进行、多头推进。
3.在卢湾区,新型居住区和新型人际关系不断出现,为道德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物质空间和初始条件,但居民的自主性增强,道德在生活中的地位有所变化,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道德建设模式,面临调整,机制和方法创新成为关键。
4.硬件建设的进度明显快于软件提升的速度,美丽的城区形态与欠文明乃至不文明行为的反差更为触目,社区公民道德建设需要更加扎实地、过细地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活动,特别注意提高有效性和长效性。
五、目标
本计划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3年努力,争取实现:
1.基本形成全区范围以居住小区为单位、社会公共机构和区内企事业组织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的、全面推进、持续开展的总体格局,社区公民道德建设进入常态化和制度化轨道。
2.社区生活基本道德规范为居民普遍知晓,遵守法律、道德和良好习俗的意识明显增强,居民在社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参与率明显提高。
3.社区道德风貌有明显改善,居住小区普遍制订居民公约,居民在公共场合的形象和行为的文明程度有较明显的提高,某些突出的不文明举止与习惯明显减少。
4.社区范围居民互相熟悉程度和人际关系和谐程度有较明显提高,家庭不和、邻里纠纷明显减少,声气互通、守望相助的社区关系新样式得到不同程度的实现。
5.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常态的社区公民道德建设运作模式,包括指标体系、组织网络、活动载体和支持系统,道德自律互律机制初步形成,公民道德建设进入良性循环。
六、策略
为了有效推进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在工作策略上要特别注意:
1.最大限度地贴近居民的生活,道德要求必须落实到个人具体行为,使道德建设融入居民现实生活,成为居民自身需要。
2.明确居民道德建设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居民参与,引导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道德自律互律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
3.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现有载体,将道德建设渗透其中,形成道德建设与其他工作的良性互动,形成社区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合力。
4.循序渐进,循环往复,逐步提升,从群众反响最强烈的地方下手,从问题最突出的地方下手,务求实效,重视长效,不断积累,形成格局。
七、行动
本计划拟采取的主要行动有:
1.制定卢湾区社区公民道德指标体系,以居民在社区生活中具体的日常行为为指示器,反映社区公民道德现状和建设工作效果,并作为教育手段,培育居民的公民道德意识,增强居民对自身行为的自觉。社区公民道德指标体系经过形式的调整,可以与社区公民道德测评配套使用。在具体指标的确定上,可以根据社区生活实际发生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2.持续开展以追踪调查为形式的社区道德状况测评,每年根据社区生活的实际需要,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邀请居民对以自身家庭为单位的日常行为和社区范围的公共行为进行测评,籍此了解社区道德状况和居民的关心与意见,从中找到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今后三年内将连续进行此项测评,通过前后对比,掌握每年的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开拓创新提供基础资料。
3.继续推进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文明小区、文明楼组等创建活动,评选"新风户"和"新风家庭",在全区范围保持和增强深入开展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氛围,并通过方法创新,提高工作效果。
4.利用此次社区公民道德状况调查的成果,在全区有典型意义的若干小区设立公民道德建设测评点,通过对点上居民行为的追踪调查,了解和掌握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现状和需求,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
5.发挥市民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各阶层市民以巡访团的形式,开展对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调查和监督,以测评点为重点,运用直接观察和系统询问的方法,定期对全区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状况做出评估,并提出进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大力推广社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借助居民的自我管理,拓展道德自律的作用空间,通过群众性讨论和评议,形成社区在道德观念和评判上的共识,增强道德的实践功能。
7.实现点评台运作的制度化,在每个小区设立点评台,定期更换内容,紧密联系小区公民道德状况,批评不文明现象或行为,弘扬文明风尚和行为,发挥社区热心人的作用,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点评积极分子队伍,形成社区舆论环境,增强道德的引导功能。
8.全面普及居民公约,逐步实现在每个相对独立的、居民间存在生活联系的居住小区都制订居民公约。公约内容不求齐全,但必须紧扣对居民生活影响最大的行为或现象,具体条款可以根据社区道德状况的变化而调整。不求形式好看,讲求实际效果,重点在通过居民公约形成社区内的公共权力,增强道德的约束功能。
9.继续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教育中心等设施,大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融道德要求与居民生活为一体;加强社区公共活动场所的宣传教育,更新和规范招贴栏,合理设置,及时更换内容,保持新鲜感,增强感染力。
10.充分发挥各种传播媒体的作用,使全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和进展为市民所知晓,方便市民参与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将开办《卢湾报》,面向全区市民和单位,为区委、区府、市民和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提供新的制度化渠道。要加强区有线台对全区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报道,积极组织正面宣传,及时曝光不文明现象。
11.每年在社区公民道德状况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筛选出若干对城区形象和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的不良行为,组织居民自我揭短,选评"最需改变的若干陋习",并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如漫画比赛等,扩大市民的知晓率,动员全区各方面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
八、程序
在全区范围内,以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形成完整的社区公民道德建设运作程序,其中主要环节为:
1.年初组织以小区为单位的道德测评,评估前一年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新一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2.将测评结果在小区公布,开展居民讨论,收集相关建议,形成对当前需要重点改善或倡导的公共行为的共识。
3.根据所形成的共识,借助社区活动,分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4.如有必要,根据居民意见修订居民公约,征得居民同意后,在小区内推出。
5.针对与不文明现象或行为有关的管理或硬件问题,制定处理方案,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交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6.将本年度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列入居民自治管理的议事日程,作为居住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点评台的重点内容。
7.根据需要,设计若干社区活动项目,以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向社区,吸引居民参与。
8.分街道评选表现突出的小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表彰,在区有线电视节目中给予系列介绍,并引导居民讨论,对本小区的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状况做出新的评价。
9.由此开始新一轮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程序。
九、考核
1.2003年重点目标是:减少调查结果所反映的居民意见最为集中的3-5项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率;居民公约的覆盖范围扩大,逐步推广楼组公约和特色公约,能说出居民公约具体内容的居民占到30%以上;社区公民道德建设指标体系初步形成,社区公民道德状况测评初步成型;建立"三会"制度并规范运作的小区达到50%;点评台的运作初步形成制度,对社区生活的敏感性和参与度有提高。
2.2004年的重点目标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前一年确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减少居民反映集中的另3-5项不文明行为。居委会层面的居民公约的覆盖面达到95%,小区层面的居民公约覆盖率达到30%;新建小区在居民办理入住手续时就送上居委会层面的居民公约和小区装修注意事项;居民对公约的熟悉程度有所提高,知晓率达到40%。运用"听证会"制度修订居民公约机制逐年扩展;市、区级文明小区建立点评台运作机制;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程度有一定提高。
3.2005年重点考核目标:2003年确定的15项不文明行为有明显减少;居民公约的熟悉程度有明显提高,知晓率达到50%,小区居民公约的覆盖率达到35%,楼组居民公约的覆盖率达到20%;点评台运作机制发挥明显的作用;在熟人社区和楼组居民参与热情有新的提高。
十、保障
为了落实本行动方案,需要在四个主要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1.继续加强对以居住小区为单位的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文明办牵头,街道党工委负责,整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形成多层次、有分工的领导和指导体系,确保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持续进展。
2.积极创新开拓,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落实公民道德建设所需要的配套条件,将有效管理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加强公共交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市容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有利于公民道德要求内化的生活环境,促进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养成。
3.充分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社区公民道德建设,调动区内单位和社会公共机构的积极性,塑造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环境,形成工作合力,从经费、信息、智力和人力资源上,给予居民小区以必要和稳定的支持,保持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势头。
4.社区公民道德建设也要实现"长效管理",通过制度建设,将基层和市民在道德建设中的创造巩固下来,形成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样式。当前特别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制度、自治管理制度、慈善互助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监督评议制度的建设,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形成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的完整构架、合理程序和规范做法,有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果不断积累、逐步提升。
摘自《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通讯》200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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