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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八荣八耻"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新标杆,提升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创建标准和水平,使广大市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宝山区组织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在国家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5周年之际,创建活动正式全面铺开。其主要做法:
一、强调鲜明的指导思想,确保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
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丰富精神文明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增强市民综合素质,提高地区文明程度,为积极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精钢宝山、滨江新区的宏伟目标,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制定科学的创建目标,为公民道德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全区开展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是在"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使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每次考核验收,各镇创建"公民道德示范基地"达到所辖村委会总数的30%以上;街道创建"公民道德示范基地"达到所辖居委会总数的35%以上。
三、提出崭新的创建内容,以树立和践行荣辱观为根本标准
1.热爱祖国。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丧失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每年组织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有相应的文字和图片记录。辖区内不发生损害祖国的可耻行为。
2.服务人民。教育和鼓励市民群众不论社会分工和能力大小,立足本职岗位和各自实际,以不同形式,努力为社会、群众服务。辖区内积极组织救灾、捐助、献血、综治等公益活动,登记志愿者比例超过市民总数的8%,积极组织参与治安、护绿、保洁等志愿者活动。
3.崇尚科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科学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东方讲坛"、"东方信息苑"和宣传栏等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辖区内宗教活动正常有序不扰邻,无擅自乱建的宗教设施,无乱烧香、私设聚会点等非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轮功"等邪教宣传案件发生和邪教组织地下窝点。
4.辛勤劳动。教育和鼓励市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激励市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不断改善生活质量;社会风气良好,对好逸恶劳、骄奢淫逸的行为制止有力,辖区内无聚众赌博现象,无恶霸、黑势力。
5.团结互助。邻里之间熟悉、互相帮助,尊重他人,饲养动物、家庭娱乐等活动不影响邻里生活;制定和遵守"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及时制止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
6.诚实守信。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市民举止文明,做到"七不"规范;积极倡导诚实守信,及时制止见利忘义的行为,不发生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没有传播淫秽、暴力、封建迷信等场所和非法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
7.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和犯罪人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有相应的文字和图片记录;有效利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进行帮教,上述人员的重犯罪率或吸毒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8.艰苦奋斗。积极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反对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教育和激励市民勤奋工作,勤俭持家,以实际行动支持节约型社会建设;反对铺张浪费,市民婚丧无大操大办现象;教育和引导市民群众在各项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多做贡献。
四、明确具体的创建要求,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党委宣传部门是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机构,各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的责任机构,辖区内市民群众是道德建设示范活动主体和创建成果的受益者。
强化宣传阵地。村委会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宣传阵地要做到"三个一":有一个村民活动中心,有一套统一、规范、完整的村民公约,有一个道德教育宣传栏。居委会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宣传阵地要做到"四个一":有一个居民活动中心,有一个统一、规范、完整的小区居民公约,有一个宣传栏和道德点评台,有一套统一、规范、完整的楼组公约。各村、居委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制作宣传资料,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
开展示范活动。通过一系列公民道德建设示范活动,市民群众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广泛挖掘市民群众在公民道德示范活动中的闪光点,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每个"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要培育、树立和宣传一批市民群众身边的道德建设示范群体,带动市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素质。
五、实施定期的考核评比,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创建活动之中
镇、街道党(工)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按照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和创建工作要求,每两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创建的"公民道德示范基地"进行检查考核,并上报创建活动情况。每两年(9月20日前),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对全区的"公民道德示范基地"进行评比验收,符合条件的颁发统一制作的"宝山区公民道德示范基地"奖牌,并将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区级文明村、文明小区的考核依据之一。切实落实把"八荣八耻"作为各类创建活动和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的要求。
阳树智、戴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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