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法院

  2002年8月,闸北区法院在 "以学习保公正,以学习促效率,以学习树形象"现代理念的指引下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几年来,按照"立足本职、拓宽渠道、创新机制"的要求,全面动员,强化管理,摸索出了一条以培养和锻炼优秀法律人才为目标的互动型学习模式,逐步形成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造人才的良好局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依托组织,合力推进,努力夯实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基础。闸北区法院首先从抓好组织建设入手,通过强化"三级组织"、"四项制度",积极构建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集体学习模式。所谓"三级组织",即以党组中心组、各部门及合议庭三级组织为依托,全面开展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和交流。同时,确立由院长、庭长、审判长作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第一责任人成为"学习型法院"创建工作的倡导者、支持者和实践者,并将院、庭长所辖部门的学习情况列入其任期目标进行考核。所谓"四项制度",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部门周五学习制度、合议庭评议学习制度等。通过确立学习"四项制度",逐步形成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制度和特色。
  二、围绕中心,服务干警,不断丰富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内容。闸北区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增强干警的"一个素养,三个能力"为出发点,注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面推开创建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调研之家"活动。 组织"月月有讲座,人人上讲台"活动,邀请不同岗位同志走上讲台,交流自己的心得与体会,如民商事案件审判实务研讨、法官司法制度讲座、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等;举办《闸北审判》和《案例解析》,选登有关调研文章和组织有丰富审判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点评分析典型案例;构建多层次实务研讨平台,加强合议庭评议、落实审判长联系会议制度、设立审委会咨询委员、邀请"调研之家"成员到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二是着力加强审判实践指导。首先做到庭审观摩有反馈,坚持做好评审意见反馈工作,通过与反馈意见"见面",使法官们更清晰地了解了个人的优势和不足;其次做到质量检查有讲评,除每年不定期的案件抽查以外,还特别注重每季一次的案件质量讲评会,通过对具体案件的讲评以及院长针对存在问题所作的深入点评,有效推进了审判工作的质量与规范。再次做到文书制作有评比,通过建立文书评选、专家讲评、研讨交流和文检抽查等一系列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全面培养,注重能力,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创建内涵。闸北区法院以全方位培养和造就优秀法律人才为目标,积极拓宽培养渠道,千方百计为干警创造学习、成才的平台和机会。一是注重德教。积极选派要求上进的同志参加市委、区委党校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如选派研究生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年轻干部政治理论研讨班,选派处级干部参加有关理论学习等。二是鼓励学习。通过给予奖励和考试公休等方式,积极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目前,本科以上学历的有 192人,占全院的88.48%;硕士学历(学位)以上17人,占全院的7.83%,其中有1位同志还获得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三是注意引导。通过安排岗位实践,并选派优秀带教老师等方式,加强落实 "帮、教、带"的优良传统。四是加强流动。通过组织系统内、外的挂职锻炼和单位内部的岗位流动,积极为干警提供不断深入学习和充分展示个人才能的机会,同时也较好地实现了人尽其才、科学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创新机制,深化管理,不断提高学习型法院创建水平。第一,抓调查研究,明确学习目标。根据干警的所需所缺,开展干警喜闻乐见的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年初或年中,均要就学习的方向、课题等问题在全院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或组织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如根据调查结果组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心理咨询讲座》等都受到了干警的热烈欢迎。第二,抓科学管理,确立创建体系。一是建立计划申报和随机抽查制度,即每年初要求各部门拟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申报至职能部门,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随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落实情况。二是落实按月公示措施,即每月将本院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预先在网上公示,使广大干警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学习内容。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课时预警制度,坚持每月将干警的学习课时登记在教育培训网上,实时掌握大家的课时完成情况。同时,每半年将干警完成的课时情况在网上公示,以提醒大家按时完成学习课时指标。第三,抓建章立制,规范创建工作。一方面,通过修订《闸北法院在职干部各类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种类、管理、时间安排以及费用承担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通过确立学习指标在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规定凡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一律不得参加评优晋级,把干警参加学习情况纳入晋职晋级考核范围。第四,抓细节服务,落实创建措施。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为干警参加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如为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提供适当的场地、给予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一定奖励以及安排车辆接送干警参加有关培训和讲座等。第五,抓严格考核,确保创建质量。一是抓出勤率,通过建立领导负责制,由部门负责人作为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没有一位同志掉队。二是抓分级考核,即由院长考核庭长、庭长考核部门人员的分级考核办法,加强对学习型法院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三是抓试卷讲评,请法学基础理论扎实、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认真做好试卷讲评工作。
  五、加大投入,激励先进,不断加大学习型法院创建力度。一是加快培训资源的现代化建设。投资10余万元改建院图书馆,投资2万余元配备图书管理软件,增加各类藏书3000余册,同时在阅览室配备2台可以上外网的电脑,极大地丰富了干警了解各类信息的途径和渠道。 二是专项拨款,确保教育培训经费。每年专项拨款用于教育培训工作,四年来,累计拨款教育经费达80余万元,用于包括高学历层次教育、英语雅思培训、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普通话培训、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类专项培训。三是创造条件,鼓励先进。根据《闸北法院在职干部各类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闸北区法院对于参加高学历层次学习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由单位给予相当于所支付学费数额二分之一的奖励;此外,需要在外省市学习、培训的,单位还承担有关住宿费和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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