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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入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为我们的团体会员。根据《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规定,团体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会员权利:
1.协商推选本会的领导成员;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研讨交流和学习考察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4.研究成果获本会优先推荐和发表;
5.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提供有关研究信息和研究成果。
如有意入会,请填写《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团体会员情况表》(下载<zip格式>或<word格式>),盖单位党委章后寄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7号401室
邮编:200031
联系电话:(021)643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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