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过程

  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就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工作对象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发展的规律出发,通过解决工作对象的心理问题来维护和增进身心健康,促进个性发展和潜能开发的过程。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从广义上讲,是指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等提高人们心理素质的一系列活动;从狭义上讲,则是指作为一种方法的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过程。这里所说的心理辅导的过程是指狭义的,这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是比较常用的,也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需要的。心理辅导的过程通常有以下三个环节:建立辅导关系、确定辅导内容、制定辅导方案。
  一、建立辅导关系是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心理辅导的前提
  心理辅导是建立在辅导者与当事人关系基础上的一种活动,只有借助这种关系,辅导者才能给当事人提供心理上的帮助。因此,辅导者与当事人建立辅导关系是心理辅导中首要的一个环节,不能建立辅导关系或建立不起真正的辅导关系,心理辅导也就无从开始。
  心理辅导关系的建立既与辅导者有关,比如辅导者对当事人的关怀、理解、尊重、真诚以及辅导者的人格特征,都会影响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同时,也与当事人本身有关,当事人的动机、合作态度、期望程度、感知水平以及对辅导者的反应等,特别是当事人是否是自愿来接受心理辅导,都对辅导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有所影响。但是,其中辅导者是关键,在辅导的过程中,辅导者同感的表达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同感就是设身处地的意思。同感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要求辅导者借助当事人的言谈举止,深入对方的内心去体验对方的情感、思维;二是辅导者借助于知识和经验,把握当事人的体验与他的经历和人格的联系,以更好地理解问题的实质;三是辅导者运用心理辅导的方法,把自己以上的同感传递给对方,以影响对方并取得反馈。
  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进行心理辅导,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担任辅导者尤其要注意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转变角色,以便正确地表达同感。首先,辅导者应该走出自己的参照框架,设身处地地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地位和处境上去尝试感受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切忌想当然;第二,当辅导者不太肯定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是否达到了同感时,可用尝试性、探索性的语气请当事人检验并作出修正,一般可以用一组相似词语让当事人作出选择并加以确认;第三,同感的表达应当适度适时,也就是表达同感时在程度上应该与当事人问题的程度成正比,过度或不足则会让当事人感到辅导者小题大做、画蛇添足或者无关痛痒。在时间上要恰如其分,事过境迁或时机未到都会使当事人感到辅导者对他的理解不够;第四,同感的表达可以同时运用语言和非语言行为,如目光、表情、姿态、动作等都可以与语言同时并用,但是,在使用非语言行为时要注意应该与语言表达相一致,当事人对此会特别敏感;第五,辅导者自我角色的把握要适度,对当事人过分冷淡和过分亲密都是不合适的,过分冷谈会使当事人失去信任,而过分亲密则可能影响客观性,恰到好处才是最佳境界。特别是不能将辅导者的角色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角色错位;第六,同感的表达应该考虑当事人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和个体特点,以便能够使同感表达更确切、更有利于当事人的接受。
  按照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的观点,同感的表达不仅是辅导者的技巧问题,更是辅导者的态度问题,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比辅导者的学历、知识更为重要。
  二、确定辅导内容是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心理辅导的关键
  当辅导者与当事人建立了辅导关系时,辅导者就应该通过建立起来的关系及时确定当事人前来咨询的是什么心理问题,这是心理辅导中决定性的一个环节。辅导者要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方法和工具,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和心理障碍进行鉴别、分类与评价,包括收集资料、观察现象、询问分析、心理测量和综合评定。
  收集资料一般包括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各种人际关系、家庭生活环境、个人生活经历等,收集的资料越充分,就越有利于心理辅导的有效进行。观察现象主要是对当事人目前状态的直接感受,通常要注意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气色神态、反应速度和语言表达等以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心理水平。询问分析是在收集资料和观察现象的基础上,通过交谈对一些疑团、难点和成因等进行详细查询以便抓住问题的症结和要害。心理测量是以辅导者的初步理性判断为根据,选择适当的量表,对当事人进行有的放矢的量化鉴定。最后,进行综合评定,也就是将先前获得的各种信息经过概括总结确定当事人咨询的心理问题。
  我们知道,心理辅导包括发展性心理辅导与障碍性心理辅导。
对于发展性心理问题比较容易确定,一般是指心理不平衡、心理冲突、心理矛盾、心理不适应、情绪不稳定等心理状态,以及个性完善中的一些诸如自卑、自傲、紧张、焦虑、胆怯、抑郁等心理反应,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面对的多数是这样的心理问题。
  对于障碍性心理问题辅导者也应该做到初步能够鉴别。
  一类是神经症。神经症是指非器质性的、轻度大脑功能失调的心理疾病,有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抑郁症、疑病症等不同类型。心理疾病与一般的心理问题不同,一般心理问题的产生都是某种特殊事物或情境的不同程度的反应状态,而且通常在恢复后不会反复出现,即使出现也是因为引起反应的事物或情境再度存在。但是心理疾病往往说不出引起的原因,或者只是一些完全不足以引起心理反应的"原因",与此同时,心理疾病还常常伴有身体的症状。以焦虑症为例,焦虑症是一种以担忧、失眠、恐慌为主要特征的情绪失调现象,以女性为多。焦虑症患者胆小多虑、缺乏自信、紧张恐惧,常伴有睡眠不好、食欲不振、心慌心跳等生理上的反应。它与一般人平时偶尔出现的焦虑情绪不同,后者属于情境性焦虑,往往事过境迁,而焦虑症患者却常常是找不到引起焦虑的具体对象和理由,或者只是一些在别人看来程度上不足以引起焦虑的理由,内心深处往往有一种无法解脱的心理困扰。
  另一类是人格障碍,这是指人格发展的畸形与偏离,是在没有认识或智力障碍的情况下所形成的情感、意志和行为活动的障碍。如偏执型人格,固执、多疑、情绪不稳定、心胸狭隘、好嫉妒;强迫型人格,过分的自我克制和关注、过分的墨守成规、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分裂型人格,退缩、孤僻、胆怯、沉默、行为怪僻;衰弱型人格,缺乏信心和主动性、被动地服从、缺乏生活乐趣。
  三、制定辅导方案是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心理辅导的具体实施
  根据当事人不同的心理问题和问题的程度,辅导者就要相应制定进行辅导的方案,包括选择辅导方法、确定辅导时间、布置家庭作业、评估辅导效果。
  选择辅导方法主要就是根据当事人心理问题的性质和个性特点,选择前面介绍的不同心理辅导流派的不同辅导方法,有时可以几种方法并用。确定辅导时间是指确定每次用多长的时间、每次完成到什么程度、几次完成,对每一次辅导都要设计辅导内容和方法。布置家庭作业就是要求当事人在一次辅导结束与下一次辅导之间完成一定的活动内容,以巩固这一次的辅导效果并为下一次辅导作必要的准备。辅导效果的评估要求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由辅导者对当事人经过辅导后的情况作出评估,另一方面由当事人自己陈述心理问题的改善情况,辅导者根据评估结果再制定下一步的辅导方案。
  心理辅导方案的每一个内容都必须与当事人共同商议,并且共同配合来完成辅导过程。
如果当事人心理问题已经解决,那么辅导便结束。如果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已经发展到心理疾病的程度,那么必须及时转介:辅导者要向当事人指明他需要到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一般由思想政治工作者兼任,或者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内指定某些人员担任此项工作。随着心理辅导工作的深入发展,这样的状况将会越来越不适应人们对心理辅导的需求,因此,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以逐步建立心理辅导机构,如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心理辅导机构要有专职的心理辅导工作者,当然,也可以由专、兼职心理辅导者共同承担心理辅导工作。作为单位部门内的心理辅导机构,从有效性角度考虑应该实行分设。

张佩珍(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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