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有效途径

  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从狭义上讲,是指作为一种方法的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过程;从广义上讲,则是指包括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过程在内的提高人们心理素质的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有效地实施。
  一、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应该充分利用本部门的宣传机构及宣传工具,如宣传专栏、通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计算机网络等,对广大群众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以提高大家的心理保健意识;也可以举行大型的心理辅导活动,介绍增进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的的途径,分析心理异常现象,使广大群众了解常见的心理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使他们能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加强参与心理辅导的主动性;对不同的群体举办不同专题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使他们学会心理的自我调适,及时消除心理困惑,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在公共场所布置和张贴有关心理卫生保健的资料,以营造良好的氛围。
  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相一致,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防止唯心主义、封建主义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正确方向。
  二、建立心理档案
  建立心理档案是指把个体心理状况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体心理特征、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记录)单独存档。这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体和个体的心理状况和心理变化,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同时也有利于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的研究,以便指导今后的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实效性。
  建立心理档案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可以将心理辅导的工作结果进行存档,将每一次心理辅导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以及效果如实地记录在案,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分门别类地保存起来;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心理测验结果进行存档,也就是选择适当的心理测验项目,对一定的人群或个人进行心理测验,并将心理测验的结果保存起来。
无论是哪一种心理档案,一旦建立,如同其他档案一样,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严格保管,并且一般  只供与心理辅导有关的人员查阅。如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也必须通过心理辅导的有关人员提供,而且还必须按照心理辅导的保安原则,不行随意扩散。
  三、进行心理测验
  心理测验是一种对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标准化测定的技术,就是将人的智力、记忆力、性格、气质以及人格等心理行为特征按一定的规则表示成数字,并赋予这些数字以一定的解释,要求被试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一组规定的任务,从被试者在完成一组任务中的表现来了解其整体的心理或行为的水平。可以说,心理测验是对个体或群体的心理现象或行为特征的数字化描绘与说明。
  心理测验的目的是为心理辅导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决策参考依据。心理测验有两种功能:一是心理鉴定,主要是对被试者有没有心理问题以及心理问题的类别与程度进行鉴定;二是心理评价,主要是对被试者的正常心理进行测查、评估和预测。
  科学的心理测验应该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所谓信度,就是指测验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所谓效度,就是指测验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而心理测验的信度和效度又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取决于测验量表的选择是否权威。一般来说,选择延用已久的、著名心理学家的测验量表,其信度和效度总是比较高;另一方面取决于测验项目是否合适,即是否适合被试的特点和需要。不同的测验有不同的内容、达到不同的目的、具有不同的功能。同时,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需求。因此,在选择测验项目的时候,绝对不可以"捡到篮里就是菜",必须了解每一项心理测验的性质、内容和目的,根据被试者的需求加以确定。
  心理测验的类别很多,按测验的内容分,有智力测验、人格测验、临床测验和特殊技能测验;按测验方式分,有个别测验和团体测验;按测验材料分,有文字测验和非文字测验。选择那一种心理测验应该根据使用的目的和被试者的需要,如果用于心理辅导,那么就应该根据辅导的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量表,如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等,如果用于建立心理档案,一般选择人格测验量表,如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测验(16PF)、气质60题测验等。
  心理测验不同于一般的问卷调查,在实施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实施心理测验的主试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心理测验的知识技能和操作经验;二是正确使用测验,在测验时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方法步骤和一致的指导语,并注明测验的时间和地点;三是主试者应该以认真、耐心、友善、自然的态度对待被试者,说明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清除被试者对测验的怀疑和恐惧,使被试者自然、放松、仔细、如实地完成测验;四是主试者不能仅仅将测得的分数简单地告诉被试者,还必须将心理测验的结果向被试者进行适当的分析和解释,这是一项技术性很高、责任性很强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产生不良的后果;五是测验的结果和资料必须按心理辅导的原则加以保密。
  四、设置热线电话
  设置热线电话就是以通话方式进行心理辅导,这种方式简便迅捷,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当事人可以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咨询,可以消除当事人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有些人对心理辅导存在一定的偏见,暂时还不能接受心理辅导这样的形式,特别是同一单位或同一部门的人,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心理问题需要心理辅导。电话咨询就能够避免很多不便与尴尬,这是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的心理辅导形式。二是省时省钱,为当事人提供更大的方便。有了心理问题,解决得越快越好,电话可以立即与心理辅导人员进行沟通以及时排除心理问题;目前社会上已经有了很多心理咨询机构,但绝大部分都是要收费的,而且费用比较大,有些人常常会因此而打消咨询的念头。尤其是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人,很有可能因为付不起咨询费用而耽搁了心理问题的及时解决。电话可以省去这些支出,这是一种经济的心理辅导形式。
  当我们设置了热线电话后,就应该将电话号码与接线时间公布于众,有的还可以为设置的热线电话冠以名称,如"知心姐姐"、"悄悄话"、"心灵之桥"等。不过,热线电话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缺乏直接面对面的交流,看不到来访者的非语言行为,有些心理状态就难以把握,这就对辅导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辅导人员不仅要如同当面咨询一样给予来访者同等的心理辅导,决不可因此而对来访者不负责任地应付了事,而且还要能够发现他们言语之间所蕴涵的心理问题,及时而准确地给以指导。
  五、建立心理辅导机构
  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心理辅导一般由思想政治工作者兼任,或者在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内指定某些人员担任此项工作。随着心理辅导工作的深入发展,这样的状况将会越来越不适应人们对心理辅导的需求,因此,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以逐步建立心理辅导机构,如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
  心理辅导机构一旦建立,就必须按照其独特的运行规则开展工作。首先,心理辅导机构必须有专职的心理辅导工作者,当然,也可以由专、兼职心理辅导者公共承担心理辅导工作。其次,心理辅导机构不宜附设在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内,更不宜由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兼任,而是必须与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分开设立,各行其职。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心理辅导工作的开展。

张佩珍(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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